乾安县农机局制定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发放实施方案

乾安县农机局制定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发放实施方案

日期: 2012-05-31  来源:乾安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滕万海)

  为切实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根据乾安县《关于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发放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乾安县农机局制定了《乾安县农机局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发放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发放政策标准是指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给职工在岗期间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时间从1998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
  方案要求,专项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解决以下两类国有企业:一是已实施改制或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特别是改制遗留难点企业拖欠工资;二是国有企业中无厂房、无土地和无设备的“三无”企业拖欠工资。
  方案明确了发放的程序。一是公示的原则。按会计事务所审计结果,由农机局确定在农机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单位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欠款起止时间、欠款金额等内容,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由县农机局报送到纪检、监察、检察院、人社等部门进行核实处理。二是工资拨付。公示无异议后,乾安县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工作发放领导小组按中介机构审计认定的金额,将拖欠的工资拨付到农机局账户上。三是发放原则。这次发放拖欠职工以当期入账工资为主,留守人员留守期间工资后期发放(发放标准依据留守月份,按当期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拖欠职工工资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机局负责发放拖欠工资。被拖欠人要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农行办理存款折,并将存折送到县农机局,县农机局将拖欠的工资打到职工个人名下后,被拖欠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农机局签字、画押、统一集中发放。如果被拖欠人在发放拖欠工资之前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来确定合法继承人,经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到农机局领取拖欠工资。县农机局监督发放全过程,实行印痕管理、影像记录、资料存档、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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