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6-08  来源:乾安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作者:aaa

 各乡镇、场、街道: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补贴通知》(吉农机发【2022】1号文件精神和《松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抓好春耕期间农机工作提示函》)(松农函【2022】78号)要求,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扎实推进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统筹使用2021年、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2021年农户已经购置并符合补贴政策的产品,可正常办理补贴,优先补贴免耕机,满足购机补贴资金需求(2021 年购买的免耕机)

二、由于购机补贴资金不足,落实2021年购机补贴以购机时间(发票时间为准)先后落实补贴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顺延,直至补贴申请办理服务到位资金控制数(达到可用资金总量的110%)将暂停受理补贴申请,启动购机者手机APP开展预登记,待后续资金到位后可继续恢复办理。

三、精心组织安排,扎实推进补贴机具核验、申请、预登记工作。

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乡(镇、场、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清醒认识补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紧密配合,科学安排补贴时序,分步推进。乡(镇、场、街道)组织购机农户集中时间、地点由农机技术推广中心进行核验,各负其责,不能出现遗漏,不能出现工作失误,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补贴申请和预登记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传,让农民购机者、农机经销商对产品及今后一个时期补贴工作形势有充分了解,提升政策知晓率,确保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注:请各乡镇场街道及时通知到各村各购机者,因时间有限,未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验收和补贴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乾安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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