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柳河县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发{2015}3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 项目执行情况
(一)开展情况
1、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县农牧局领导、财政主要领导、公安局领导、纪检委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各乡镇主要领导、农机站、财政所、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2、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查检责任制度、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处理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制度、农机购置补贴责效考核制度、农机购置补贴廉政教育制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3、制定了 《柳河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检查监督。
(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17年省农委、财政厅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 1748.111万元、我县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1719.149 万元、使用资金比例为98.5%。我们坚持不定期结算、资金结算做到及时、准确。
(三)、进展情况
2017年,我县共使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19.149万元,收益农户616户,补贴机具909台。其中拖拉机327台、谷物收货机械 48 台、玉米收获机械 216台、压捆机38 台、播种机8台、干燥机械4台、育苗机52台、栽植机械199台、植保机械8台、耕地机械9台。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 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补贴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柳河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