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加强维护农机消费者权益

龙井市加强维护农机消费者权益

日期: 2010-03-16  来源:李志军

  2009年,龙井市农机局积极开展维护农机消费者权益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单位早准备、早动手,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培训,举办了全市农机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班。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吉林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细则》以及州农机局下发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详实细致的讲授。

  二是对农机产品的鉴定、鉴别技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农机大户进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机消费者识假、防假能力。

  三是认真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吉林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印制了与农机消费者有关合法权益的条文500多份,下乡进村发放到农机消费者手中,动员农机消费者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已合法权益。

  四是为了确保国家补贴机具正常投入使用,维护购机户的合法权益,我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对全市三个乡镇的150多户购机户,进行了质量抽样调查。向机手详细询问机器的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相关资料统计工作,将统计结果按时上报。

  五是结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活动现场对广大群众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回答,同时发放各类宣传单500多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农机消费者如何消费、如何维权及各项农机惠农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2010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农机市场检查力度,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零配件,进一步规范农机市场。

  二是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

  三是继续做好补贴机具专项质量追踪调查工作,继续做好投诉接待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利。

  四是努力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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