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监理站安全科长公开承诺

农机监理站安全科长公开承诺

日期: 2014-06-04  来源:梨树县农机监理站

  为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和田查路检等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维护正常的农机安全生产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科特向全社会公开如下承诺:
  一、依法行政,忠实履行职责
  农机安全科负责全县农机事故的接警、调查、取证、调解、处理等工作,为提高处理突发农机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梨树县农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预案坚持了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理原则。
  (一)站内设立了24小时开通的事故报警电话,号码为:15204433939
  (二)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事故处理员赶赴现场(人员在2人以上),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处理,对属于农机事故的自勘查之日起24小时内立案,对不属于农机事故的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三)农机事故处理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对有人员死亡的农机事故,立即通报公安机关。保护、勘查事故现场,查找证人,收集相关证据。事故造成停水、停电和道路损坏的,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事故勘查、调查结束后,10日内制作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并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宣布事故认定结果,并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二、 遵守执法仪表风纪规范、规范执法用语
  在执法时要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佩戴胸牌,携带执法证件,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严禁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等语言,工作期间严禁吸烟、酗酒,进行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按程序进行,能当场纠正的违章,给予当事人警告,决不处罚,确需作出行政处罚的,也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适用法律条文准确。杜绝吃、拿、卡、要,徇私枉法。
  以上承诺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承诺人:农机监理站安全科 葛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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