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蛟河市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09年蛟河市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日期: 2009-08-03  来源:蛟河市农机管理总站


  为科学、准确、公正评价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工作业绩,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建立健全农机管理、推广、监理体系为载体,以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农机化综合水平为目标,制定和落实农机重点工作责任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完成。在考核项目设置上,以业务工作为基础,既注重工作的全面性和联系性,又突出工作重点和难点。在考核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定期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完成任务指标与增长幅度相结合的原则。力求使考核工作全面、科学、准确,具有可操作性。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00分)
  (一)农机监理工作 (40分)
  1、拖拉机到检率 (15分)。
  完成局下达任务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减分,超额完成1台加0.1分。
  2、拖拉机注册率 (10分)。
  完成局下达任务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减分,超额完成1台加0.1分。
  3、驾驶人持证率 (10分)。
  完成局下达任务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减分,每增加一人加0.1分。
  4、拖拉机事故率 (5分)。
  全年无农机事故得满分,发生农机事故不得分,发生重大农机事故减5分。
  (二)农业机械化工作 (40分)
  1、政策宣传 (7分)。
  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到户,不留死角得满分,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户到总站咨询,发生一次减1分。
  2、购机补贴工作及档案管理 (8分)。
  认真执行购机补贴政策,无上访,建立健全购机户档案得满分,发生上访减2分,档案不健全减1 分。
  3、农机技术推广 (12分)。
  完成局里下达的任务指标得满分,完不成指标按比例减分。没有推广任务的乡镇农机站,该项目分数加到其它项目中。
  4、全程农机化项目建设 (8分)。
按标准选定大户,建立大户档案,并搞好技术指导得满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减分。
  5、农机维护管理 (5分)。
  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搞好农机维修点及农机商店办证工作,办证率达到100%得满分,反之,按比例减分。
  (三)其他工作 (20分)
  1、统计报表 (4分)。
  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得满分,迟报、漏报一次减1分,迟报、漏报三次(含三次)以上不得分。
  2、农机信息 (2分)。
  每月上报一份有价值的农机信息,积极参与省农机化信息网和蛟河农网信息发布得满分,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完不成信息上报任务按比例减分。
  3、学习培训 (2分)。
  按要求参加系统组织的各种会议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站内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每个工作人员都有学习笔记得满分,否则,按照实际情况减分。
  4、站务管理 (5分)。
站容站貌整洁,“四防”安全无差错,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得满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减分。
  5、沼汽池建设 (7分)。
完成局里下达的任务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减分。
  (四)加减分项目
  1、代表蛟河市迎接省检查,迎检合格加3分,接受吉林市检查,迎检合格加1分,同项工作接受重复检查的,取最高加分值。
  2、农机站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引导扶持农机大户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加2分。
  3、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加5分。
  
  三、考核办法
  农业局成立乡镇农机站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年末组织人员对乡镇农机站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季节性工作,年末无法查看的项目,以半年或平时检查的结果为准。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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