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蛟河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09年蛟河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日期: 2009-08-05  来源:蛟河市农机管理总站

  根据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在总结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09年我市农业和农机化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机专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节本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以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改善装备结构,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任务,突出水稻机插和机收,玉米机收和土地深松等农机化作业关键技术环节,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目标
  加快水稻育插秧机械、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和土地深松耕作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适合本地作业的农机具,全面提高主要农作物的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务求实效。
  (二)向重点作物关键机械作业环节倾斜,向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倾斜。
  (三)充分尊重农户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四、补贴产品及补贴重点
  2009年我市利用国补专项资金补贴机具种类如下:
  (一)补贴机具种类
  1、动力机械类
  (1)20—24马力拖拉机
  (2)25—39马力拖拉机
  (3)40马力以上拖拉机
  (4)8-15马力手扶拖拉机
  2、耕作机械类
  深松机、旋耕机、水田耕整机、机引耙、多功能微耕机、联合整地机、田园管理机、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3、种植机械类
播种机、水稻机动插秧机、地膜机械。
  4、收获机械类
  全喂入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秸杆粉碎还田机;玉米收获机。
  5、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二)补贴机具重点
  本着突出水稻育插秧(收获)机,玉米收获机、土地深松耕作和耕整地等机具为重点的原则,2009年对上述农业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及适合本地的手扶拖拉机等进行重点补贴。
  1、水稻育(插)秧机械
  2、水稻收获机械
  3、玉米收获机械
  4、耕整地机械
  5、40马力以上拖拉机
  6、20-39马力拖拉机
  7、手扶拖拉机
  (三)补贴机具的确定
  以《2009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南》为准。

  五、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符合国补条件的我市农牧渔民(含地方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性合作组织。在申请补贴数额超过计划指标时,首先按照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取舍,其次按补贴产品重点取舍。
  (二)补贴标准
  以《2009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南》为准,按照国家要求,对补贴产品实行定额补贴,补贴率总体为机具价格的30%,单机补贴限额5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挤奶机械补贴限额12万元。每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原则上不超过3套。


  六、购机补贴操作程序
  按照吉林省农机局吉农机字[2009]7号《关于做好2009年农机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一)购机者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农机站提出申请,乡镇农机站对申请者进行身份确认后,报农机管理总站审批。
  (二)农机管理总站对各乡镇上报的购机者数量、补贴产品等审核后公示。
  (三)农机管理总站组织购机者与供应商洽谈购买机具价格,销售价格确定后,购机者与农机管理总站签订购机补贴协议。
  (四)农机管理总站组织购机者将机具差价款足额交付指定供应商,供应商负责将购买产品发送至蛟河市内指定地点。
  (五)畜牧机械产品的补贴由我市畜牧部门和农机部门共同操作。购机者向乡镇畜牧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畜牧和农机主管部门确定不同对象并公示。为了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顺利实施,我们将积极宣传,加强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国家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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