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

蛟河市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

日期: 2011-10-25  来源:蛟河市农机总站   陈义昌
  8月份以来,蛟河市农机总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从强化各项工作制度与机制着手,重新研究制定《蛟河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落实措施,严格把关,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成效显著,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补贴资金的效益。
  截止目前,完成国家购置补贴资金共计1200万元,其中:国补资金1000万元,省补资金20万元。完成购置机具数量2029台套,其中:耕整地机械471台,种植施肥机械47台,谷物收割机5台、玉米收获机械104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5台,动力机械1397台。受益农户达2000户,拉动农民投资近3000万元。
  工作中,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和监管网络,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抓好补贴过程中各个重点环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购机资格审核审批,严格实行村、农机站、乡镇财政所、农机总站、财政局共同审核把关;二是进一步强化购机合同管理,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三是进一步实行农机补贴公示,首先审批业务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实行阳光审批,其次是在网上及时发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方法、操作流程、购置农机具的农户等有关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增加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四是进一步健全购机补贴责任担保制度,实行购置农机具补贴资金超过1.5万元者,需要有本市财政全额拨款开支人员为其提供担保的报批和担保,强化源头管理;五是加强补贴农机档案管理,抽调年富力强、工作有责任心的同志管理购机档案,为补贴机具的监管提供保障;六是开展补贴机具跟踪管理,采取首先由农机站组织人员自查本乡镇国补机具;其次是由农机总站站长带队的检查组的不定期检查,效防范补贴机具的流失和恶意倒卖;七是建立举报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和倒卖机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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