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日期: 2015-12-08  来源:  作者:舒兰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舒兰市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在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圆满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就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的基本情况
2015年申请补贴资金2141.69万元(其中包括2014年结余补贴资金91.69万元,用于2015年滚动使用),截止11月30日,落实补贴资金2141.4万元,补贴机具1712台,受益农户1508户,其中拖拉机484台,清选机械6台,干燥机械30台,水稻收获机械51台,玉米收获机械230台,捡拾压捆机2台,喷杆式喷雾机2台,育苗机械22台,水稻插秧机885台。(以上统计数字包括辽宁实丰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4YZ-2A型玉米收获机30台,其中28台已经结算,2台没有进行结算。浙江奔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404型拖拉机1台,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404型拖拉机共3台,这4台拖拉机企业已做退款处理。这34台机具,系统为锁定状态。
    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合理运作。
一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性强,操作程序严格,为把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结合舒兰市的实际,制定了《2015-2017年舒兰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成立了由副市长王劲松为组长,农业局、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农机购置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采取“一站式”办公,刻制“农机购置补贴验收专用章”,负责机具核实,信息录入,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三是于4月20日上午,在农业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农业局、财政局、各乡镇(街)财政所所长、农机站站长及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主管局长齐明对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15年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做了重要讲话,就此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办公地点设在农产品质检站一楼。农业局与各乡镇农机站签订了《舒兰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要求各乡镇(街)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操作程序。
四是强化与宣传、媒体等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注重发挥补贴政策引导作用,通过电视、农机化信息网、宣传单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向社会公开(包括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过集市发放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单1万份,使农机购置补贴这项惠农政策真正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补贴操作程序
全省统一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在购置补贴操作程序上,采取了以下工作方式,即:
1、购机补贴对象到本乡镇农机站登记相关身份信息,(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与本人身份相符的“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法人身份证、经营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2、购机补贴对象应在购机后10日内,带购机发票、身份证明(同上)以及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到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3、农业和财政部门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实,在《购机确认书》上签署意见。
4、购机补贴对象机具核实后,凭《购机确认书》到本乡镇财政所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申请表》、《舒兰市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由财政所上报市农业部门。
5、农业部门审核后并在舒兰市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公示7天),公示合格后,向市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市财政部门根据结算申请,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
(三)加强检查监督,强化保障措施。
在补贴工作开始之前,组织全体农机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工作的文件,对每个人都做好廉洁教育,并要求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健康地完成。
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真正做到万无一失、井然有序,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经销商拥护。一是制定了保障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丝毫麻痹,绝不能在操作上有丝毫疏漏,绝不能在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农业局设立了举报电话。二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明确分工,各个环节专人负责,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不参与倒车、不给倒机者提供平台、不给亲属走后门、不指定经销商、不指定产品、不收取任何好处费。
    三、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取得的成效
一是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00.56万千瓦,新增动力4.06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5275台,水稻插秧机3095台,水稻联合收割机702台,玉米联合收割机580台。机耕、机播、机收综合机械化程度已达75.97%,耕、种、收三大主要作业环节中,机耕实现了适宜机耕地块的全覆盖,机播程度随着水稻机械插秧的普及应用而稳步提高,机收程度伴随玉米机械收获关键技术的攻克正大幅度提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促进了我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机装备水平得到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优化。
    二是推进了区域连片作业,促进了农机合作社发展。由于大型机组的引进,农机大户为了增加作业量,降低作业成本,开始向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区域连片作业努力。在指导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我们连同建立和完善农机合作社一起抓,使许多农机大户,联合当地养机户组建农机合作社。实行统一调度机械,统一作业时间,统一作业顺序,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优惠价格,提高了作业效率,保证了作业质量。
三是农机新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保证。在农民购买机具的同时,引导农民使用先进农机新技术,今年购置的机具全部投入全市农机化生产作业中,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有效保证。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玉米机械化收获虽然比往年有所突破,但玉米机械化收获仍然是农机化发展的薄弱环节,由于地块小,地势不平坦,玉米收获机推广速度较慢,机械内在质量有待提高,推广补贴力度还需加大。
二是高性能机具价格偏高,农民购机压力大。近年来,对补贴机具动力要求提高到40马力以上,购机成本提高,但补贴比例却下降了,有的还不到30%,有的机具享受补贴后价格和不享受补贴价格相差不多。导致部分购机农民不买或少买。
三是缺乏因地制宜性。舒兰属于丘陵地区,地块相对较小,欠平坦,比较适合使用中小型机具,但购小型机具享受不到补贴待遇。
四是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个别经销商和厂家对购机户的售后服务工作还不到位,不及时,农户购回机械不会使用,掌握不了技术,机械故障频繁,影响机械的使用效率,影响购机户收入。
五、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安排
1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普惠制补贴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引导到位。通过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
2、利用国家补贴资金要加大对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力度,围绕农业产业的发展,抓好农机化工作。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核心,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2016年计划申报2-3个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3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继续采取农机、财政部门共同核实的“一站式”办公模式,按照我市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政策落实不缩水、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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