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维修作业技术条件

日期: 2018-09-20  来源:延边州农机局

   农民朋友们在进行农机维修保养工作(经营农机维修企业、维修网点、现场维修)时一定要知晓农机修理设施条件、人员条件、设备条件、维修安全生产条件和组织管理条件,详细阅读要修理的农业机械使用说明书,遵守农机修理技术条件要求。进行农机修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农机修理安全规范,修后农机达到农机修理通用技术规范要求,为我州农机修理行业的安全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一、设施条件
  维修企业:生产厂房的结构、设施应满足农机大修和总成修理作业要求,水电、暖气(需要供暖地区)等供给可靠,并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或消防等有关规定。
  维修网点:生产厂房面积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安全措施。
  现场维修:田间维修后的农业机械应满足使用要求。对机器过度磨损的修理模式加以防护,保护人身安全。
  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修理、加工、装配、试验、检测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
  二、人员条件
  企业管理人员应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并了解农机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符合GB/T 16739.1-2004中4.2(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的规定。技术负责人应熟悉农机维修业务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符合GB/T 16739.1-2004中4.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技术工种的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人员数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
  各工种技术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三、设备条件
  维修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符合GB/T 16739.1-2004中9.1(企业应配备与其所承修车型相适应的量具、机工具及手工具。量具应定期进行检定。) 、 9.2(企业应配备表1--表3所列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检测设备,其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的规定。设备技术状态完好,应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符合GB/T 16739.1-2004中9.4(各种设备应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表3所列检测设备应通过型式认定,并按规定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规定。
  应具备维修作业的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及主要手工具,符合GB/T 16739.1-2004中9.1(企业应配备与其承修车型相适应的量具、机工具及手工具。量具应定期进行检验。)的规定。
  四、维修安全生产条件
  维修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护措施、消防设施应符合有关行业规定,符合GB/T 16739.1-2004中6.1(企业应具有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规定。
  对有毒、易爆、易燃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符合GB/T 16739.1-2004中6.3(使用、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均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的规定。
  五、组织管理条件
  经营管理条件符合GB/T 16739.1-2004中5.1(应具有与汽车维修有关的法规等文件资料。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并明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制度等。应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应实行计算机管理。)的规定。
  应具有农机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及维护、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度,符合GB/T 16739.1-2004中5.2.3(应具有汽车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及维护、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度。)的规定。
  应建立农机维修档案和进出厂登记台账。农机维修档案应包括维修合同,进厂、过程、竣工检验记录,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和工时、材料清单等,符合GB/T 16739.1-2004中5.2.4(应建立汽车维修档案和进出厂登记台账。汽车维修档案应包括维修合同,进厂、过程、竣工检验记录、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和工时、材料清单等。)的规定。(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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