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专门制定一系列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

吉林省专门制定一系列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

日期: 2009-02-1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2月11日电(记者 褚晓亮、刘毅非)在吉林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中,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给予重视,并专门制定了一系列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相关政策。

  按照此次出台的政策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创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将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宅基地内的空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按低限标准收取集体非农用地行政事业性费用。


  此外,吉林省还规定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要优先吸纳辖区内返乡农民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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