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11-01-01  来源:吉林省农机局  刘玉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吉林省农机局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市、县农机部门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中开展调研,召开了座谈会,征求省工信厅、财政厅、发改委等18个相关部门的意见,代省政府起草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于2010年11月26日,12月1日印发。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具体行动,也是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省份,必将对今后吉林省农机化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后农机化的发展目标、主要作务和扶持政策。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1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建设2—3个规模较大、品牌效应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先进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初具规模的农机流通产业园区。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40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国内一流的现代农机流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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