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一五”农机化发展实现重大跨越

吉林省“十一五”农机化发展实现重大跨越

日期: 2011-01-17  来源:吉林省农机局 刘玉梅 
  “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委省政府把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作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保障措施摆上了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政策落实,突出示范效应,推动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重大跨越。

——农机装备总量大幅度增长,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170万千瓦,比2005年增长47.5%;拖拉机保有量达到90.6万台,比2005年增长44%,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29.36万台,是2005年的2.2倍;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分别达到13100台、15400台,分别是2005年的4倍、219倍;玉米收获机达到5300台,实现了从不足百台猛增到五千台的突破和跨越。


——农机作业水平显著提高,薄弱环节取得重大突破。2010年底,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比2005年提高28个百分点; 玉米、水稻主要农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取得重大突破,水稻机械种植水平由2005年的12.6%提高到44.9%,水稻机收水平由2005年的8.7%提高到65%;玉米收获机械从试验选型阶段到大面积推广应用,机收水平由2005年的0.5%提高到16.5%,农业生产跨入了以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历史新阶段。


——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及农机户蓬勃发展,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10年底,全省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组织达到2596个,是2005年3.8倍;农机户达到90.9万户,比2005年增长18%;尤其是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2010年达到919个;农机作业服务专业户达到12131个,是2005年的5倍;农机作业服务收入达到116.75亿元,比2005年增长72%。农机作业服务专业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主体,并通过订单作业、承包服务、合同作业和跨区作业等服务形式,开展农机生产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加快了先进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


——农机新技术推广步伐进一步加快,应用范围不断扩大。 “十一五”期间,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精量播种、水稻育插秧、化肥深施、高效植保、水稻收获、玉米收获、秸秆综合利用等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得到引进、推广和应用。设施农业、畜牧养殖、经济和特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农机化技术研发、生产和应用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跨越性进步。


——农机化资金投入逐年增加,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共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995亿元,争取保护性耕作工程项目、农机化推进工程、增产千亿斤粮食等项目资金0.951亿元。投入省级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配套资金4亿元,省级农机化推广专项资金0.4亿元,对薄弱环节农机具实施累加补贴、对农机具场库棚建设给予补助,投入和扶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农机化政策法规建设不断完善,2006年修订了《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9年出台了《吉林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去年12月1日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这必将对今后吉林省农机化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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