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产业转移指导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产业转移指导目录》

日期: 2012-09-06  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 

前后经历了大约三年的时间,数十易其稿,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以下简称《转移目录》)终于出台并向社会公布。《转移目录》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针对区域工业经济发展提出的一项综合性、指导性的产业政策,着眼于解决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的产业承接地之间盲目竞争、产业无序流动和落后生产能力转移等问题。对于建设和完善东中西部地区良性互动、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工业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转移目录》着力推进现有产能的布局调整和优化,主要对15个传统行业提出了转移的方向和重点,并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国家出台的区域规划等进行了衔接。农业机械相关行业作为机械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转移目录》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在除港澳台之外的31个省级行政区中,有18个省(区、市)将农机相关行业列为产业转移的重点。其中尤以浙江将推进高效智能化农业机械,山东将发展大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农业收获机械及配套零部件,东北哈大齐工业走廊将发展动力、整地、种植、田间管理、收获、畜牧机械等现代农业机械和西部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杨凌示范区将发展农业机械等产业,打造中国西部重要的农业机械产业基地等计划最为引人注目。


据了解,在《转移目录》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了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与地方发展需求相结合,各地发展的重点产业与国家区域规划相衔接,具体发展产品方向体现了地方的需求;二是坚持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相结合,既依托现有基础加快产业升级,又发挥资源禀赋等优势提出承接发展的方向;三是坚持产业分工与区域协作相结合,主要体现在相邻区域的产业既错位发展,又形成产业链;四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即《转移目录》突出对方向的指导,不干预具体的产业转移项目,充分尊重市场的主体地位。因此,《转移目录》既体现了区域的特点,又落实到具体产业发展承接载体,指导性强,可操作性强。贯彻落实好《转移目录》,将对推动各地产业有序转移、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作用,也将有力推进工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着力协调推进土地、环保、信贷等政策与《转移目录》形成一致取向,通过政策的协同配合支持重点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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