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布第三季度省级补贴信息公开汇总结果

农业部公布第三季度省级补贴信息公开汇总结果

日期: 2013-09-18  来源: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今年以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取得了良好成效。农业部领导对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9月7日,韩长赋部长在农机购置补贴专刊第21期上批示:“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如网上公开、手机公开”。
  9月上旬,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组织开展了2013年第三季度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总体进展比较理想,但个别省份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完整性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尤其是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展迟缓(具体检查情况详见文后“相关链接”)。根据农业部领导指示精神和农财两部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部署,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坚定信心,加大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强化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确保年底前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请各地继续做好省级补贴专栏常态化维护。省级补贴专栏都已建立,要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维护,确保内容完整、标题准确、查找方便,并与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实现有效链接。部分省份要对照检查结果,抓紧完善补贴信息。
  广东需补充补贴额一览表、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投诉举报电话、每半月公布各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情况;云南需补充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每半月公布各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需补充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每半月公布各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北京需补充国家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每半月公布各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河北、黑龙江需补充投诉举报电话和每半月公布各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情况;青岛需补充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每半月公布各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宁夏需补充操作程序和每半月公布各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情况;黑龙江农垦需补充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每半月公布各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江西需补充实施方案;海南需补充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四川需补充投诉举报电话;山东、河南、西藏、甘肃、青海需补充每半月公布各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各地省级补贴专栏信息完善工作要求在9月22日前完成。工作不力的省份将在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班上获通报。
  各省相关部门要全力推进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目标是:年底前所有省级和县级补贴专栏都要建立起来。这个目标既是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迫切需要,也是农财两部的农机购置补贴重要部署要求,已列入年度延伸绩效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标。
  从几次检查情况看,县级补贴专栏建设进展很不平衡,湖北、湖南、宁波工作力度较大,江苏、安徽、厦门、宁夏正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但尚有部分省份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甚至仍未有效开展,完成目标任务的难度较大。
  从10月份起,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将按月通报各省督促检查县级补贴专栏建设工作情况。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要重点检查县级补贴专栏建立情况和对2012年县级补贴实施公告发布等情况,年度内各省对县级补贴公开情况抽查不得少于两次,抽查结果要及时在省级补贴专栏中公布。务必确保年底前所有县级补贴专栏建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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