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5年补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7000万

吉林2015年补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7000万

日期: 2015-06-04  来源:吉林省农委信息中心 丁晓云 
为全面推进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快吉林省黑土地保护、秸秆焚烧治理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步伐,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自2015年开始,在全省启动实施以秸秆还田和免耕播种为核心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工作。在榆树、公主岭、前郭等26个县(市、区)安排保护性耕作技术补贴资金7000万元,落实高标准技术模式保护性耕作技术补贴作业任务230万亩。

该项补贴以中西部玉米主产区为重点,坚持农机与农艺结合、工程技术与生物技术结合,重点依托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激励农民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与自觉性,推进秸秆还田,保护黑土地,提高耕地质量,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


补贴内容和标准。对采取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或高留根茬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方式给予作业技术补贴。秸秆还田覆盖免耕播种技术模式每公顷补贴450元,高留根茬还田免耕播种技术模式每公顷补贴300元。这两种作业形式均以出苗后封垄前检查验收合格面积为补贴面积和质量依据。


补贴范围和对象。补贴范围是经县(市、区)申请,省农委下达的作业指标面积。补贴对象是补贴范围内的农机作业者,或接受作业服务的耕地承包经营者,具体补贴对象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补贴对象为农机作业者的,应在扣除作业补贴后收取差价款;补贴对象为耕地承包经营者的,应全额缴纳作业服务费用。


补贴方式。补贴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进行,即各地按照补贴作业内容、质量标准,对技术实施地块先进行检查验收,核准应用的技术模式和符合标准的作业面积,依此确定拟补贴的作业面积和资金数额。在作业对象所在村公示7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的结果。补贴资金由行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吉林省农委要求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补贴作业任务承担县要把发展保护性耕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业农村改革重点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并建立起政府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和严格规范的工作机制、制度,切实保证规范化开展工作。省农委负责年度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及组织全省实施,并不定期随机抽查各地开展工作的程序规范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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