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单位

我省确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单位

日期: 2015-07-01  来源: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孙昭巍

近日,通过自主申报、乡级政府推荐、媒体公示、县级政府审核、县级农机(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等多个环节筛选,吉林省确定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等55家合作社为2015年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单位。根据年初补助资金安排,2015年对50家检验查收合格的建设单位给予补助,其余验收合格建设单位纳入2016年补助计划。


对经省确定的2015年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单位新建、扩建的机具库棚给予补助,对改建、置换的机具库棚不给予补助。补助标准:


一、旱田作业机具库棚。


(一)新建库棚:


1、采用砖混结构的,最高补助60万元。


2、采用钢架结构的,最高补助40万元。


(二)扩建库棚:


1、采用砖混结构的,扩建部分每平方米补助600元,最高补助60万元。


2、采用钢架结构的,扩建部分每平方米补助400元,最高补助40万元。


二、水田作业机具库棚。


(一)新建库棚:


1、采用砖混结构的,最高补助55万元。


2、采用钢架结构的,最高补助35万元。


(二)扩建库棚:


1、采用砖混结构的,扩建部分每平方米补助550元,最高补助55万元。


2、采用钢架结构的,扩建部分每平方米补助350元,最高补助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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