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宁波市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日期: 2009-10-20  来源:宁波市农机局 
  为进一步做好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宁波市农机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操作,对拖拉机机报废更新工作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今年以来,全市共报废各类拖拉机1881台,其中强制报废1106台,列全省第一位。

 一是认真执行拖拉机更新报废有关规定。各级农机监理机构严格把关,对已到规定报废使用年限和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不再受理拖拉机转移、变更、抵押登记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对应报废拖拉机所有人,敦促其办理报废拖拉机注销登记后,予以新机注册登记。为做好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各县级农机监理部门都落实了1名农机监理员负责对回收单位的日常监督联系,确定了1家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报废拖拉机回收单位。此外,各县级农机监理机构还按规定期限,提前发函告知乡镇农机站和所有人办理注销手续。对逾期6个月未办理报废手续的,在媒体公告该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对申请延期报废的,告知并提供免费的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拖拉机报废注销登记及拖拉机驾驶证注销作废公告制度。在宁波农机网专门开设了“拖拉机注销登记公告”栏目进行公告,同时各县级农机监理机构也在行政办证服务大厅“公告”栏中张贴了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对象主要是应当报废的拖拉机逾期6个月尚未办理报废注销登记手续的;已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拖拉机强制报废标准(含延长期满的),没有上交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因拖拉机灭失等原因,无法交回号牌、行驶证的。


三是加强拖拉机更新报废政策的宣传工作。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认真贯彻拖拉机报废更新规定和上级通知精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宁波农机网、县级办证大厅和宣传窗等场所,报道、张贴拖拉机更新报废规定和上级文件,向全体拖拉机手发送《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等资料,让广大机手了解拖拉机报废更新的制度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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