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组莅临辽宁省开展考评活动

“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组莅临辽宁省开展考评活动

日期: 2011-02-12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2010年10月21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组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副站长涂志强、执法监管处吴国强一行来辽宁省开展考评活动。分别到阜新市彰武县、朝阳市建平县就“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组深入“平安农机”示范镇、“平安农机”示范村、农机维修网点按“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标准进行了认真检查,听取了彰武县、建平县政府关于“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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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组领导对该省“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涂站长认为,辽宁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安监系统的大力配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特别是彰武县主管县长亲自谋划,形成了农机、安监、公安密切配合,联合开展创建工作的有效机制,通过“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使全县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治理成效显著,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辽宁省“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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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一步工作,涂站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正确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十二五”期间随着农机拥有量的大量增加,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压力更大,《条例》颁布实施,是对农机监理职责的定位。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正确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进一步抓好农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实施。要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促进农机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二是通过“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逐步探索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新的管理机制。《条例》赋予了农机安全监理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七类农业机械安全监管的职责,任务更重、职责更大,这就要求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机生产安全,农村社会稳定。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巩固农机监理机构。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法律法规贯彻和业务开展,组织开展农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加工作的责任感。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农机主管部门汇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改善农机监理基础设施、检测装备,提高安全生产科学化管理水平,为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省农委曲平副巡视员、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处邓光明副处长、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张殿明站长等同志陪同考评组进行了“平安农机”示范县申报单位的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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