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委:加强国庆前全市农机安全生产

长春市农委:加强国庆前全市农机安全生产

日期: 2009-09-05  来源:长春市农机监理处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确保国庆前、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长春市农委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视频会议及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精神,9月4日在市政府会议室召开“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


  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局长、监理站站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农委农机处辛力处长主持,会上,市监理处处长唐景岐同志传达了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市农委副主任史长友做重要讲话,对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全市总动员,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检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及权限等进行了具体的、周密的安排部署。


  会议主要内容是:


  一、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三项行动”,全面推进“三项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国庆6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检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国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国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扎实实做好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及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并参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大范围、全覆盖的,各级各部门都要动员,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检查,要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新中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自监管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主管单位及属地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县(市、区)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于9月18日前报送长春市农委农机处。


  三、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由市安委会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各单位自查、市农委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情况;
  2、“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开展“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情况;
  3、长春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农机生产、销售、维修网点等。
  主要内容:
  对乡村公路、田间、场院及重要路段、重点区域、乡镇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农机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客、酒后驾驶、超载超限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农机生产、销售、维修等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五、检查权限:
  检查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检测农业机械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含量;依法收缴农业机械非法装置;根据农业机械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轻重情况,依法对农业机械驾驶人实施警告、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滞留农业机械、扣留农业机械等行政处罚,并可按照有关规定当场进行行政处罚并收缴罚款;处理农机事故。农机生产、销售、维修等经营单位的资格资质情况。


  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宣教先行。各县(市、区)要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以及“三项行动”等活动有机结合,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安全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向广大农民、农机驾驶员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以及超速、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自觉遵章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平安,营造人人讲农机安全、层层抓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清理黑车非驾、做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县(市、区)要针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场院和农贸市场等农机作业、停放场所,认真开展“清理黑车非驾“活动,做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安全检验工作,确保农机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加强对危险路段的交通管理和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强化路检路查,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八、加强值守及应急救援工作
  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通讯设备要保证24小时畅通并要逐级报告联系方式,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及大检查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各县(市、区)要建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组织救助,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确保国庆前夕农机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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