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市农机字〔2013〕19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机)局,委属农机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发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字[2013]115号)要求,市农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通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通化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通化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形成全市农机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切实提高重大公共政策的绩效,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促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通化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原则
(一)思路
通过实施农机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等情况,客观考评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改进落实工作措施,提高执行政策绩效。
(二)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考核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考评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选择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简化考核方法和程序。对考核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对过程和结果以及反映成效的关键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政策项目绩效做出综合评价。
二、考评内容与指标
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主要考评制度建设、关键环节控制、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内容。(具体指标按省方案规定项目考评)
三、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以县级农机部门自评为主,由省农委组织进行查验核实,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考评结果。工作分为二个阶段:
(一)地方农机部门自评
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和具体指标,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报市农机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省农委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验核实
市农委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机科,配合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联合考评检验组,对农机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评检验。
四、进度安排
考评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13年3月30日前,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并下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及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2013年7月15日前,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完成半年自评工作,报送相关工作材料。
2013年12月1 日前,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完成全年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由市农机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省农委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5日前,市农机主管部门配合省农委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地考评检验和资料审查。
五、结果运用
依据考评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与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及工作经费挂钩。对考评结果为优秀档次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建议省农委在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农机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李世敏副主任担任,具体工作由委农机科牵头负责,委农机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参与,协同推进绩效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牵头部门,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组织协调,确保绩效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积级组织开展农机培训,深刻理解实施方案和考评方法与标准,安排落实相关工作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工作简报、信息等,介绍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主动把这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负责做好对所辖乡镇农机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抽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责成限期整改,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绩效管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