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农业委员会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

通化市农业委员会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

日期: 2011-08-29  来源:通化市农业委员会农机科 郑德英

  根据省农委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农机字[2011]33号)要求,通化市农委组织本辖区七个县(市、区)农机(农业)部门认真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1、市农委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6月25日,通化市农委制定了《关于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工作意见》,下发到各县(市、区)农机(农业)部门,提出三项要求:一要认真按照农业部文件中的“四项”整治内容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查自纠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农委农机科。二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市农委将组织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督导。三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操作程序,确保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省、市要求落实到位。
  2、建立市农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2011年市农委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市农委副主任马峰林任组长,农机科科长周生军、市农机管理站站长陈玉娟、市农机监理站站长高潮、市农机推广站站长王颖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机科,负责日常工作。组成了两个督促检查组,第一组:组长:周生军,成员:陈玉娟、张玉才、王集宏,检查地点:通化县、集安市、东昌区、二道江区。第二组:组长:高潮,成员:郑德英、王颖、陶红,检查地点:柳河县、梅河口市、辉南县。
  3、市农委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议
  为切实做实好农机购置补贴和专项治理及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8月1日上午,通化市农委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等项工作督促检查动员会,参会人员有农委主管农机工作领导、农委农机科、市农机监理所、农机推广站、农机管理站负责人等。会上下发了通化市农委《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通农机字[2011]82号)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表》。会议对本次督促检查工作了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督检组工作人员要把这次清查行动做为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重要环节,切实做好购机补贴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对2011年补贴的农机具进行到户抽查核查,对机具不在本地的要追查去向和缘由。各督检组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进行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完善和改进监管的政策建议,切实落实好惠农政策。
  二、市农委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督促检查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市农委《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通农机字[2011]82号)要求,督促检查自2011年8月1日开始。
  2、督促检查工作具体内容。督促检查工作主要内容有三项: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二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及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督促检查工作方式。检查组到各地,首先认真听取县(市、区)农机部门工作汇报;其次深入乡镇、村和农户实际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4、督促检查工作具体要求。一各县(市、区)要按照督促检查内容要求,准备好汇报材料,主要领导要亲自汇报,并提交书面材料。二各检查组要依据县(市、区)提供的情况,随机抽检2个乡镇、4个村和8个农机户或农机合作组织。检查结果要如实记录,并做好签字归档。三督促检查要突出效果、轻车简从、提高效率。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5、督促检查工作总体情况。第一阶段从8月1日动员部署,到22日进行总结,历时22天,实地督促检查了6个市(区)、12个乡镇、33个村、44户农民、3个农机合作社。实地抽查了47台农机具,其中:拖拉机45台(手扶拖拉机18台、20-80马力拖拉机23台,80马力以上拖拉机4台);挖掘机1台,旋耕机1台。手扶拖拉机、旋耕机全部在农户院内,挖掘机在村内施工,大中型拖拉机中有3台在外地干活,1台电话联系不上,3台车主说明的情况与实际购机情况不符(已要求进一步核实),其余在本地。
  在此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各级农机(农业)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落实,尽职尽责,确保了自查严肃,自纠彻底,措施到位,整改有力。通过专项整治,建立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权钱交易、商业贿赂、失职渎职、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各地各级农机(农业)部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高了农机队伍工作能力,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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