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日期: 2012-04-09  来源:通化市农业委员会

  按照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字〔2012〕16号)要求,我委督导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对2009年以来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各县(市、区)自查自纠报告,现将汇总情况报告如下。
  一、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2009年至2011年通化市共享受国家和省农机补贴资金12680万元(东昌区60万元、二道江区149万元、通化县202万元、梅河口市5338万元、辉南县3876万元、柳河县2036万元、集安市1019万元),补贴机具22427台(套),惠及农户16534户。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组织机构。2009年以来,通化市农委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市农委主管副主任任组长,农机科科长、市农机管理站站长、市农机监理站站长、市农机推广站站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机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召开动员布置会议。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和专项治理及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通化市农委多次召开农机购置补贴等项工作督促检查动员会,参会人员有农委主管农机工作领导、农委农机科、市农机监理所、农机推广站、农机管理站负责人等。下发了通化市农委《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对督促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部署,要求督促检查组工作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堵塞漏洞,切实做好购机补贴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补贴的农机具进行到户抽查核查,对机具不在本地的要追查去向和缘由。各督检组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进行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完善和改进监管的政策建议,切实落实好惠农政策。
  (三)签订责任书。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加强监管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根据省农委有关要求,市农委制定了通化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市农委(称为甲方)与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称为乙方)签订了通化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并要求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与乡镇层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书。
  (四)、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为全面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市农委制定了《通化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下发到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
  (五)、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意见。根据农业部和省农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农委制定了《关于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工作意见》,下发到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要求各地认真按照文件中的“四项”整治内容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查自纠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市农委组成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督导;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省、市要求落实到位。
  (六)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每年农机补贴资金下达之后,市农委都要下发《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并分阶段的督促检查。一是检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及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组采取听取县(市、区)农机部门工作汇报和深入乡镇、村和农户实际检查的方法,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各县(市、区)按照督促检查内容要求,准备和提交书面材料。检查组依据县(市、区)提供的情况,将检查结果如实记录,并做好签字归档备案。
  (七)各地购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每年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各县(市、区)农机(业)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补贴政策(包括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补贴资金实施使用方案、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产品经销商名单及补贴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将购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上电台电视台、登墙面、进屏幕、到农户,开通了公共邮箱,第一时间将购机补贴受益对象相关信息(包括农户姓名、所在乡镇村屯组、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进行公示;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各地还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对购机补贴实行全过程监督。
  为全面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严防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打击不法分子倒卖补贴机具、骗取农机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省农委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査布署会议和市专项监督检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通化市农委成立了督促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对农机购置补贴等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去年我市督促检查组历时70余天,督促检查了7个县(市、区)、24个乡镇、47个村、58户农民、6个农机合作社。实地抽查了75台农机具。去年底开展了对谷田农机公司在我市销售的小型玉米收获机、深松整地机械的全面核査,总计核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390台,存在问题机械358台,并及时上报了省农委。
  三、对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2009年以来,全市各地农机主管部门配合当地检察机关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个别县、乡和企业存在倒卖补贴机具、虚报冒领补贴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现已查处涉案人员38人,有13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存在问题
  一是市、县、乡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短缺,加之农机补贴涉及面广,人员和机具作业区域流动性大,给监管带来难度;二是农机管理单位和人员因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划分不清,工作风险和压力巨大,工作积极性不高。
  五、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要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一是加强监管,配合省农委督促各农机补贴单位,解决在政策落实、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方面的出现的问题;二是配合省农机局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重点抓好农机补贴的组织制度建设、廉政建设、政策实施、投诉处理、管理创新等项工作;三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全市各级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电话,认真答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