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发布2016年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点

日期: 2016-03-02  来源:通化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机化会议精神、《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和《通化市农业机械化“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围绕我市农机化工作,大力宣传农机化新形势、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和新突破。创新宣传方式,把握宣传重点,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为推动我市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农机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201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国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精神情况;《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和《通化市农业机械化“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情况;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农机化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为促进农机化发展出台的政策措施情况。
  (二)农机化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是农机化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繁荣等方面的作用;在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国家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及实施情况。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作业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鼓励、引导农民和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主动购机用机;地方政府为改善补贴政策实施条件,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的情况。
  (四)农机化生产作业情况。做好重要农时农机作业信息宣传工作。在春耕春播、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及时收集和发布农机作业信息,引导机车合理流动、有序转移。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机械化生产工作进展和加强作业机具组织调度、技术、维修和信息等服务情况,宣传农机化生产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
  (五)农机化科技推广与应用情况。宣传推介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为广大农民筛选和推荐一批农业生产急需的作业机具。以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精量播种、机械复式作业、秸秆还田等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技术为重点,广泛宣传技术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新技术应用范围。
  (六)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围绕春耕、秋收等重要农时、关键节点,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应用新技术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情况。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各地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出台的扶持政策,以及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推动解决维修难、融资难问题的做法等。
  (七)强化农机质量和安全监管情况。各地开展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等农机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补贴机具质量调查和重点产品质量督导,维护农民权益的做法及成效;农机维修网点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的作法及成效,广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 
  (八)农机部门加强作风建设情况。农机部门在践行“三严三实”、深化“四风”整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农民群众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本系统涌现的先进模范人物及事迹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在方向上牢牢把握,在工作上及时指导,在人员上切实加强,在经费上重点保障;要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专职信息员报送制度,加强对重要信息的审核把关。每月信息报送不少于4篇。
  (二)多方争取,凝聚宣传合力。各地要大力宣传农机化的重要意义和重大成就,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加强与省、市和地方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其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要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各自优势,支持农机行业媒体健康发展。
  (三)精心策划,提高宣传质量。各地要紧紧围绕全市农机化中心工作,组织好宣传策划、把握好宣传时机、选择好新闻载体;要精心选择宣传素材,做到点面结合、角度多样、通俗易懂,重点反映工作实措、工作实效和鲜活事例,增强宣传的可信度和感染力,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既要注重工作动态报道,又要有针对性地编发深度采访、系列报道,不断提高宣传工作质量,扩大宣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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