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日期: 2016-03-31  来源:  作者:通化市农机监理所

  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吉林省农委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8号文件要求,按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包括:
  一、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未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
  五、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
  六、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行为。
  七、农机合作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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