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农委开展农机补贴惠农政策落实等项工作检查

日期: 2016-06-02  来源:  作者:通化市农委农机科 刘连群

  为确保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着力提高补贴政策实施绩效,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近日,市农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等项工作检查的通知》,对去年以来全市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了检查工作。
  一、成立组织,落实责任
  市农委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农机科及委属农机事业单位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等项政策落实及安全生产检查组。在开展检查前,市农委对检查组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百日安全整治、安全月活动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掌握农机购置补贴、安全生产政策相关规定。二是认真听取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购机农户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完善和改进监管的政策建议。
  二、听取汇报,入户检查
  检查组深入辖区重点县的农机(农业)部门,听取了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一是中央财政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切实发挥了组织领导作用,各组成单位作用发挥如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三是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宣传渠道是否畅通,年度补贴资金额度和享受补贴的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是否公开,农民群众选择经销商、购置机具的自主决定权是否真正实现;四是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与省级规定是否一致;五是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对去年以来举报投诉进行回访式复查,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金额、机具数、补贴工作方案、绩效管理方案、组织领导机构、签订补贴责任制、补贴信息专栏设立、补贴举报和公示电话、开展组织检查等情况进行了逐项登记;六是农机安全生产情况 。包括农机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情况、三率情况、安全档案建立等情况。
  检查组入户检查了部分补贴机具。检查内容包括,农机补贴经销商及机主所在地、机具详细名称、购机台数、购机总价、补贴金额、机具作业地点、购机发票等项内容,重点对去年补贴机具3台以上的农机户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制成检查登记表,检查完毕由市农委检查组、被检查的当地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机主分别签字以备查验。
  检查组认为,我市农机补贴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机主管部门扎实开展工作,国家和省政府农机惠农补贴政策在我市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各地从讲政治和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农机补贴工作操作流程规范,农民购机实名,补贴金额明确,档案完整,经销商和购机户沟通顺畅。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建立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权钱交易、商业贿赂、失职渎职、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发生,有的县农机主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对购机补贴实行全过程监督,在各乡镇、村设立举报箱,积极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防范套取、骗取国家惠农资金现象的发生。
  检查组指出,通过这次检查发现还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通过入户检查发现存在购机户实际享受补贴资金小于国补政策资金现象,原因是部分购机户对补贴资金额度不清楚和经销商对开具发票的农机抬高价格所致,检查组将向有管辖权的省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二是部分享受补贴的农机具的户主联系不上,原因是机主留存电话有误,如丢失、换号、关机等,检查组要求当地加强监管。三是对个别不在当地作业的补贴机具,因人员经费等原因监管困难,检查组建议当地协调解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四是存在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主要是农机 “三率”水平较低,检查组督促当地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检查组强调,今年农机补贴和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农机补贴惠农政策和农机安全生产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农机补贴投诉处理、补贴信息公开、补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材料上报等项工作。
检查组还对今年农机备春耕生产、农机信息宣传和培训、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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