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1-12-20  来源:通化市农业委员会

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农委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布置会议精神,严厉查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吉林省古田农机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型玉米收获机、耕整地机械等产品,2010年列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据统计,2010年谷田公司生产的机具在全市共补贴销售390台,其中,小型玉米收获机118台,补贴销售区域涉及全市6个县(市、区)。


根据群众举报,今年10月农业部、财政部联合检查组在农安等地进行了实地核查,发现谷田公司及其经销商存在借用农民身份证签订虚假协议、套取补贴资金的重大嫌疑,且该公司生产的小型玉米收获机质量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


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省农委布置会要求,市农委决定对谷田公司2010年在我市已补贴机具进行进一步核查。


1、全面核查已补贴机具。逐户逐台向农民核实谷田公司所有补贴产品,查清机具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去向、实际购买价格、牌照落籍管理等。


2、全面核查补贴操作情况。认真检查补贴协议的签订、机具的验收核实、资金结算审核等环节的操作情况。重点检查有关人员在补贴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3、制定整改措施。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做到边核查、边整改、边建章建制。


三、工作安排


1、市农委成立核查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巡视。


2、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核查工作的领导、部署。认真研究工作的核心、重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方法步骤,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3、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组织对辖区内经销商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情况,及已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操作疑点情况下,仍提出结算申请等问题予以严查,并将核查结果、专项整治情况、整改措施报市农委农机科。


四、具体措施


1、严格自查自纠。在全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管,发现苗头与问题及时处理。


2、严格补贴程序。加强对补贴对象的确定、购置机具的核实、补贴资金结算的审核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3、完善补贴机制。深入分析农机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管理漏洞,积极探索完善农机补贴运行机制,建立部门联动的联席会监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4、强化风险防控。按照省农委要求,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长:曹 市农委主任


副组长:贾方国 市农委副书记


王智东 市农委副主任


员:梁 市农委计财科长


周生军 市农委农机科长


为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督查,成立五个督导检查小组。


第一组,负责督导检查集安市、东昌区。


长:王 颖 市农机推广站长


员:郑德英


第二组,负责督导检查通化县。


长:陈玉娟 市农机管理站长


员:陶


第三组,负责督导检查柳河县。


长:高 潮 市农机监理所长


员:张兵镝


第四组,负责督导检查辉南县。


长:张玉才 市农机监理所副所长


员:杨成明


第五组,负责督导检查梅河口市。


长:王集宏 市农机推广站副站长


员:陈志勋


为加强对核查工作的巡查,成立两个督查巡视小组。


第一组,负责督查巡视集安市、通化县、东昌区。


长:贾方国 市农委副书记


员:梁 市农委计财科长


第二组,负责督查巡视梅河口市、柳河县、辉南县。


长:王智东 市农委副主任


员:周生军 市农委农机科长


六、时间安排


2011121824日,按分工要求,安排部署开展核查工作。1224前,各县(市、区)将核查情况及采取的整改措施报送市农委农机科。


附表:2010年长春谷田农机装配有限公司补贴情况汇总表













0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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