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通化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日期: 2012-04-18  来源:通化市农业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省农委《关于印发<吉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字[2012]153号)》(以下简称省方案)文件精神,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在总结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基础上,现制定通化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受益群体大、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局。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惠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补贴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为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主要内容
  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要按照省《方案》和属地管理,下管一级的要求,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以下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要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为符合省《方案》要求。深入检查县域范围内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对于与省《方案》精神不符,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方案》的各项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机具经销商确定、发布及农民群众知晓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收取农民身份证集中代办补贴购置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等行为。要视补贴机具经销商违法违规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永久取消经营资格、列入黑名单、追回补贴款、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对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骗取高额补贴、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低质残次产品、采用各种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要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三)补贴信息公开情况。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各县(市、区)要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农网、报纸、电台、电视台、张贴布告等形式及时公布农机补贴信息。
  (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县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各类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五)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会同县财政部门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资金安排、补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方式、结算进度等。
  (六)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的调查,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各地要结合近年来电话抽查、举报投诉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项核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由农委副主任李世敏任组长的市农委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农机科刘连群、郑德英组成。办公室设在农机科,负责日常工作。市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督导组的要求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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