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农机维修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通市农机管字[2016]4号

日期: 2016-04-15  来源:  作者:通化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及省农委、市安委会《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整治专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机维修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农机维修网点是否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及农机维修相关的营业执照。
  (二)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是否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三)农机维修网点是否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购货和维修台帐。
  (四)农机维修网点维修工具是否齐全并且安全有效。
  (五)农机维修网点是否有超越范围开展农机维修业务及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机维修配件。
  (六)农机维修网点是否有使用维修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改装、拼装农业机械整机及承揽以报废的农业机械维修业务。
  (七)其他违反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百日农机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从2016年3月15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中旬-3月末)
  各级农机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百日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措施,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基层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
  各级农机管理机构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抓紧抓严。针对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需追究责任、存在谎报瞒报事故的县(市、区)要严肃处理,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检查抽查阶段(5月)
  各县(市、区)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百日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百日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级农机管理机构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6月)
  各级农机管理机构要及时总结、交流和宣传“百日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巩固“百日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形成农机维修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农机管理站(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于6月20日前将“百日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通化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 “百日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要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农机维修安全生产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动员和引导乡镇有关负责人、农机维修人员正确理解、积极参与、广泛支持“百日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要着力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及时检查。要加强对“百日农机维修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对专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本地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努力推动农机维修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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