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5-15  来源:  作者:通化市农业委员会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吉农机〔2017〕5号﹚精神,现将《通化市农业委员会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通化市农业委员会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通化市农业委员会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吉农机〔2017〕5号﹚要求,现制定通化市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变型拖拉机使用源头管理,坚决杜绝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假牌、套牌、超载、超速、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农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整治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4月份为调查摸底阶段,全面摸清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5—7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8—9月份为总结提高阶段,认真分析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
  三、工作任务
  (一)杜绝发牌,遏制增量。全市各地农机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核发的牌证,按照“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予以收回。对违规登记上牌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二)调查摸底,共享信息。在全面停止为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基础上,各有关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牌照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排,全面摸清变型拖拉机牌证、跨区发牌和异地运营等具体情况,建立变型拖拉机单车台账和总台账;要加强沟通,充分利用“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58.214.233.71:9140/btpz/)(检索帐号见附件),实现地区之间、农机部门与公安、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
  (三)集中整治,打非治违。在杜绝增量、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公安部门、农机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对变型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发现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
  (四)限期淘汰,消化存量。各地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从严做好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要严格执法,坚决不予通过。要依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报废年限或条件的变型拖拉机按法定程序坚决收回牌证强制报废;禁止为变型拖拉机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各地要充分认识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严重危害,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变型拖拉机乱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要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和依法运营的重要意义,提高安全生产和依法监管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部门联动。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开展综合治理。各地要建立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和监管措施。农机、公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督查。市农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县级农机部门要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责成限期整改;存在履职不当的,要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各县级农机部门要对本地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总结报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市农业委员会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世敏   市农委调研员
  副组长:高  潮  张玉才    
  成  员:宫喜库  张显辉  刘树明 栾春海 刘 阳  孙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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