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工作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2014年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工作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日期: 2014-08-24  来源:洮南市农机局

2014年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


农机化工程建设工作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及《2014年洮南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试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资金兑付方式,为落实好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宣传发动,组织申报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本内容、操作办法和程序。同时,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印发“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等有关纪律规定,采取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乡(镇)农机站和财政所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层层把关,搞好监督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一项惠农政策,落实好这项政策是所有涉及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应各尽其责、相互监督。


1、购机者所在村民委员会核实其购买农机具是否符合补贴政策规定的条件,在《农业机械购置申报表》上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购机者需提供5户本村村民(附有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的担保证明,对购机者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期限为两年,并由村民委员会核实无误后盖公章,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同时签字。


3、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的《农业机械购置申报表》核审无误,主要领导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4、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采取现场公开摇号、公证处公证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三、严格程序,把握环节


(一)报名。购机者持村、乡(镇)政府审核后的《农业机械购置申报表》,购机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农机站报名,购机者为个人的,其身份证、户口簿必须与所持有的“一卡通”相符;购机者为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其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与其银行开户名称相符。乡(镇)农机站与财政所联合审批办公室初审购机者的身份和资格。无异议的,双方经办人在《农业机械购置申报表》相应栏内加盖公章。


场站购机者持上述有关材料到辖区农机站和财政所办理报名手续。


(二)公示。农机站和财政所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报名情况,在乡(镇)政府同意后,将《农业机械购置申报表》、村民联保书分别由乡(镇)政府委托农机站、财政所保管,申报人数超过指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乡(镇)公示栏、村委会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由市农机、财政部门共同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公示期满后,乡(镇)政府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拟购机公示合格者明细表》一式两份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报市农机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


(三)审批。公示合格的购机者由乡(镇)政府指派一名领导带队与农机站按时间规定统一组织到政务大厅办理购机补贴申请和审批手续。购机者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信息录入后,拍照并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份,市农机、财政部门各一份,乡镇财政所一份,购机者留存一份)。市农机局和财政局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上盖章,并各自留存一份。


(四)购机。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省域内经销商,交款购买机具。经销商供货,打印《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供货表一式两份,购机者交乡镇财政所一份,自己留存一份),提供机具发票,上传发票图片、人机合影照片,并在《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上盖章。


(五)核实。购机者将所购置的补贴机具运到户口所在乡镇政府,由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工作人员及购机者本人,现场核实所购机具是否申请购机者本人购买,经销商所供货的机具是否与审批的机具型号、生产企业、补贴额度相符,备齐发票、合格证,对拖拉机、自走式联合收割机等动力机械要以发票合格证的发动机编号为依据进行核实,拖拉机、自走式收获机实行牌证照管理。无异议的,购机者本人签字按手印,乡镇农机站、财政所经办人、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洮南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核实表一式两份,乡镇财政所留存一份,上报市农机局一份)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完成机具核实工作。喷涂吉林省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电话6322822及本乡镇自编号。


(六)管理。根据省农委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籍车和无证驾驶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字〔201264号)要求,对无证驾驶人员办理培训考试等相关手续。


(七)核查。6月份和11月份,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农机站、财政所等相关单位参加,采取入户核查与随机电话抽查、明察与暗访等各种形式进行购机核查,机具核查率要求达到10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核查结果备案。


四、核实无误,及时结算


购机者向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出具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银行开户证明)、《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购机发票及复印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乡镇财政所留存一份,上报市农机局一份),申请补贴资金兑付。


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做好购机者档案整理工作。购机者档案包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购机发票复印件、《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洮南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申请表》,此档案由乡镇农机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保存。


每月5日前,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将已申请兑付补贴资金的购机者购机信息进行汇总,在购机者所在乡镇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于每月15日前向市农机局提出结算申请,并附《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申请表》、《洮南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市农机局审核并在洮南市农机化信息网公示后,于每月25日前向市财政局提出结算申请,并将结算申请抄送省农委。


市财政局审核后,于下月5日前将机具补贴资金拨付给补贴对象,并将结算明细抄送省财政厅。购机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支付,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