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机械化工程建设工作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2013年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机械化工程建设工作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日期: 2013-05-30  来源:洮南市农机局

2013年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


农机化工程建设工作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2013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吉农机字〔2013102号文件精神,及《2013年洮南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落实好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宣传发动,组织申报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本内容、操作办法和程序。同时,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印发“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等有关纪律规定,采取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乡(镇)农机站和财政所要主动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认真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层层把关,搞好监督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一项惠农政策,落实好这项政策是所有涉及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应各尽其责、相互监督。


1、购机者所在村民委员会核实其购买农机具是否符合补贴政策规定的条件,在《农业机械购置申报表》上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购机者需提供5户本村村民(附有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的担保证明,对购机者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期限为两年,并由村民委员会核实无误后盖公章,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同时签字。


3、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的《农业机械购置申报表》核审无误,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采取现场公开摇号、公证处公证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省级补贴用完后在农民认可无省级补贴情况下,3月至6月末利用国补资金优先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购买水稻插秧机(水稻钵育苗摆秧机)、玉米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和深松机的用户。


三、严格程序,把握环节


(一)报名。购机者持村、乡(镇)政府审核后的《农业机械购置申报表》,购机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农机站报名,乡(镇)农机站与财政所联合审批办公室初审购机者的身份和资格。无异议的,双方经办人在《农业机械购置申报表》相应栏内加盖公章。


场站圃购机者持上述有关材料到辖区农机站和财政所办理报名手续。


(二)公示。农机站和财政所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报名情况,在乡(镇)政府同意后,将《农业机械购置申报表》、村民联保书分别由乡(镇)政府委托农机站、财政所保管,申报人数超过指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乡(镇)公示栏、村委会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7天)。公示期间,由市农机、财政部门共同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公示期满后,乡(镇)政府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拟购机公示合格者明细表》一式两份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报市农机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


(三)审批。公示合格的购机者由乡(镇)政府指派一名领导带队与农机站按时间规定统一组织到政务大厅办理购机补贴申请和审批手续。购机者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信息录入后,拍照并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者持打印后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到市农机局和财政局批准盖章。


(四)购机。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


(五)核实。经销商统一供货,由市农机、财政部门对农民所购机具进行核实。


核实方法:经销商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购机发票图片、购机者与机具合影图片,并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由农机、财政工作人员及购机者本人,现场核实所购机具是否申请购机者本人购买,经销商所供货的机具是否与审批的机具型号、生产企业、补贴额度相符,备齐发票、合格证,由市农机监理站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依法对所购农业机械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无异议的,购机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农机、财政经办人在《经销企业供货表》加盖“农机补贴审批专用章”,完成机具核实工作。


(六)管理。根据省农委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籍车和无证驾驶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字〔201264号)要求,对无证驾驶人员办理培训考试等相关手续。


(七)核查。6月份和11月份,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农机站、财政所等相关单位参加,采取入户核查与随机电话抽查、明察与暗访等各种形式进行购机核查,机具核查率要求达到10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核查结果备案。


四、核实无误,及时结算


1、经销企业结算


农机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凭《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销企业供货表》、购机者身份证和发票复印件,向市农机局提出书面结算申请。并附《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经销企业)》和《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明细表(经销企业)》。


2、市级结算


市农机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经销企业报送的补贴资金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联合行文向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结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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