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

日期: 2016-09-28  来源:

 

镇赉县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
 
一、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在省农机、市农委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与财政局严格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吉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文件要求及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机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吉农机函【2015】14号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监督,圆满的完成了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今年,省农委安排给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为6647.56万元,共发放补贴机具3399台,受益农户达3153户;使用补贴资金6626.33万元,拉动农民投资约20280.13万元。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中,我们对照指标体系进行逐项自评,根据自评情况,我县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自评得分为90分(不含“实施结算进度”项得分)。
二、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情况
(一)制度建设自评情况
政府重视和支持是做好补贴工作的关键前提,为此,在省农机购置补贴会议之后,我们锲而不舍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取得政府支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每个年度都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安排和部署,以政府决议形式明确了责任,责令县农机、财政部门共同进行资格的严格审核及操作;责令县纪检、检察、公安、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整个购机程序及所购机具进行严格监管。为了明确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七项工作制度,并制作展板,悬挂于购机补贴操作办公室。
(二)重点工作自评情况
1、信息公开自评情况
一是利用镇赉县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深入广泛地宣传,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政策宣传单、补贴资金额度、补贴工作制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补贴资金使用明细等进行及时全面的信息公开。
二是利用县电视台对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时间、补贴政策进行宣传。
三是利用科普大集及科技之春培训班,分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单,做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2、廉政风险防控自评情况
一是县政府与各乡(镇)场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规范了补贴工作,明确职责,堵塞漏洞,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二是成立购机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机局局长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机局副局长和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项目办主任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补贴工作进展不同环节,会同公安、检察、监察、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适时进行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对构成违法犯罪事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廉政责任书。为加强对补贴工作的监管,认真执行好“三个严禁”和“八个不得”等相关规定,县农机局纪检组全程参与补贴工作,并与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购机补贴廉政责任书,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时刻牢记补贴工作即是国家的惠农政策、惠民工程,更是“高压线”,碰不得。
四是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利用每周周二、五的下午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和集中学习的方式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印发“三个绝不能”、“四个严禁”、“八个不得”警示教育资料,分发给每一个购机户。
3、监督检查自评情况
一是根据吉农机字〔2013〕349号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二是实地核查,由县公安局、检察院、县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督促检查,督查内容包括深入购机户家中实际调研,重点督查套取、骗取,补贴机具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
三是电话抽查,在第一批次购机补贴结束后,购机补贴项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购机户进行逐户的电话核查。核实购机户的姓名、地址、电话、所购机具型号等。
4、投诉处理自评情况
   一是制定了镇赉县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二是在农机局设立了举报投诉处理办公室,并在农机局和财政局分别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目前镇赉县农机局还没有接到群众投诉和举报。
5、补贴系统应用自评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以完整的录入镇赉县农机购置补贴数据信息,辅助管理系统中补贴数据准确无误,并且安全保存。
(三)执行实施自评情况
1、资金使用与结算自评情况
 

结算批次
结算日期
补贴机具(台)
补贴资金(万元)
第一批
5月8日
692
823.46
第二批
5月29日
533
673.18
第三批
7月14日
495
633.08
第四批
8月7日
244
543.27
第五批
8月21日
170
583.88
第六批
9月10日
418
974.55
第七批
9月30日
432
1406.56
第八批
10月22日
341
817.18
第九批
12月9日
74
171.17
合计
 
3399
6626.33

2、材料上报自评情况
按照省农机局要求,全年的各类报表、总结、简报等资料,均做到了上报及时、完整。
(四)实施效果自评情况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2015年我县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83.1%,比2014年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80.1%提高了3个百分点。特别是机收水平由去年的56%提升到今年的59.6%。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我县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得到了迅猛发展,面积达到30万亩,补贴重型牵引式免耕播种机111台,其中4行重型牵引式免耕播种机28台。
(五)一票否决自评情况
全县今年没有发生任何经公安、检察、监察、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一票否决情况。
三、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体会、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体会
通过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改进落实措施,持续提高政策绩效。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改进补贴结算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下达县财政局,由县财政部门组织将补贴款兑付给购机者;购机农民的补贴款通过“一卡通”兑付,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补贴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提交相关结算资料,财政部门按月组织结算和兑付工作。
结算过程复杂、手续繁琐、结算周期长,农民因迟迟拿不到补贴资金而又意见。
建议改进结算操作方式、完善补贴操作系统、取消纸质材料报送,提高工作效率。
2、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提高单机补贴标准。
补贴政策的实施应以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目的。建议在现有补贴机具范围的基础上继续精选品目,突出补贴重点,缩小补贴范围。取消科技含量低、补贴额度少、价格低廉的小型农机具的补贴,同时提高农业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特别是大型、价格昂贵的、农业生产主要环节的农机具的补贴标准,如免耕播种机、玉米收、高速插秧机等,让需要的农民买得起、用得上,使购机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附:《镇赉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得分表》
 
 
 
 
镇赉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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