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白城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 2009-08-05  来源:白城市农机总站

白城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
纪念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农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新白城”和“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这个主题,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为契机,不断增强农机干部职工和农民以法护机、以法兴机的意识和素质,营造关心农机化、重视农机化、支持农机化的社会氛围,实现我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促进法》和《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高潮,提高全市农机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素质,使农机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规范农机化发展秩序,提升农机化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科技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2009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止。
  四、实施步骤
  (一)下发文件进行安排部署。按照省农委文件要求,立即研究部署本地开展《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要在6月2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下发文件通知,抓好落实。
  (二)组织好宣传周活动。按照省农委的部署,7月19日至7月25日,为我市开展农机《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宣传周。组织开展《促进法》和《条例》宣传纪念活动。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通过制作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报、开辟专题宣传版面,开展知识竞赛、组织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影响,增强宣传效果。
  (三)组织召开座谈会。2009年8月至9月,要主动向市人大、政府汇报,争取以人大、政府名义联合召开座谈会,座谈《促进法》贯彻实施五年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贯彻落实《促进法》的具体安排部署。
  (四)认真做好工作总结。要逐条对照《促进法》各项条款规定,认真总结本市近5年履行法定职责、贯彻法律要求所采取措施、以法护机、以法兴机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面落实《促进法》工作措施及建议。
  五、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这次《促进法》和《条例》的纪念宣传活动,建立和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为加强领导,市农委成立由主管农机工作副主任为组长,市农委农机科科长、市农机总站站长和市农机监理所所长为副组长的纪念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机总站,负责组织开展《促进法》和《条例》的纪念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纪念宣传活动的领导。
  二是搞好宣传。要把宣传《促进法》和宣传《条例》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重点宣传《促进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在保护、引导、扶持、规范农机化发展方面重要作用。
  三是抓好“三个结合”。即:要把宣传贯彻《促进法》与当前的执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要把宣传贯彻《促进法》与行政执法责任结合起来;要把宣传贯彻《促进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与执法公示制结合起来。
  四是做好活动情况总结。要充分运用典型带头示范作用,注意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在活动结束后要把纪念宣传活动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省农机局。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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