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和信访管理制度

日期: 2018-07-09  来源:农机科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和信访管理效率,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依据《吉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必须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我县对农机补贴等相关信息主动进行公示,认真受理涉及农机补贴政策咨询、信访举报、产品质量投诉(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执行)等群众信访事项。

  二、高度重视并热情耐心地做好投诉和信访人员的接待处理工作。要设立投诉、信访和举报记录薄。受理信访、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诉求,倾听并分析所反映的问题,及时与其沟通情况;不得对投诉和信访人员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耐心解释政策,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对简单一般的信访投诉反映,应在受理之日5天内完成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对较复杂的投诉举报反映,要在30日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并记录说明情况。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投诉举报件,按上级机关指定的期限办结。

  四、做好投诉和信访的回复和档案保存工作。在回复调查处理结果时,应当用语规范、方法恰当,可采取直接回复、约投诉人面谈回复等方式。

  五、保护投诉和信访人员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信访投诉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揭发和控告的信件、材料转交或告诉被举报、揭发、控告的单位或个人。严禁对举报、揭发、控告人打击报复,对揭发、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问题处理。定期梳理投诉和信访材料,对投诉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及时研究改进措施和方法,着力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查处的一般问题,予以告诫。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机械服务总站

              2018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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