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测算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20-07-10  来源: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吉农农机发〔2020〕11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春新区新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0日,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下发了《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测算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农机政〔2020〕81号)的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全省各补贴实施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补贴实施单位要根据我省目前补贴范围,继续实行敞开普惠式补贴原则,准确测算本地资金需求情况。
  二、各补贴实施单位于7月17日前,按要求将附表1、附表2填报并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上报省农机局,省局将按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要求统计后上报。
  三、补贴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因测算误差,可能会涉及我省补贴资金申请及下拨问题。
 
  附件: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测算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绩效目标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附件1:××县(区、市)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需求.xls

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2021-2023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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