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我省在组织专家对2023年企业自主投档产品第一、二和三批次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产品涉嫌违规投档。依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和《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对部分违规企业的产品作出拟处理意见(详见附件),并约谈相关企业。
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进行。请相关企业对照拟处理意见,于2024年1月19日前提供书面答复意见(盖章扫描件)。我厅将根据书面答复意见,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予答复者,视为同意拟处理意见。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