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13]5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填报2013年农机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和作业证需求量的通知》(农机管[201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农机跨区作业信息服务体系,认真做好2013年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填报工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今年本辖区内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和机具供需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http://www.amic.agri.gov.cn/)网上直报系统,认真填报“农机跨区作业(小麦、水稻、玉米)市场信息”。为提高信息服务的准确性,各市(州)农机(农业)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各县(市、区)上报的跨区作业信息认真审核, 并于2月28日,4月30日,6月30日,分别将2013年小麦、水稻、玉米跨区作业市场信息,提交网上发布。
二、认真统计《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量。《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发放范围是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一机一证。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往年本辖区内参加跨区作业的机具数量和今年跨区作业市场信息摸底情况,以及2012年农机跨区作业证发放登记备案情况,预测2013年的需求量,填写“《2013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上报市(州)农委,各市(州)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月20日前报省农机管理总站,对没有申报需求量的县(市、区)视为无需求,将不予办理农机跨区作业证。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畅通渠道。为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关键农时、主要作物和重点环节的农机作业动态情况,科学有效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各地农机化管理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农机化生产信息填报工作,并保持信息填报人员的相对稳定。为了便于工作联系及沟通,请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认真填报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人员联系表(见附件2)上报市(州)农委,各市(州)整理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月20日前上报省农机管理总站。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人员都要加入QQ工作群。
联系人:祁 悦 左 辉 电话:0431-86805313
群号:146663686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3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
2: 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人员联系表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