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2017年第五批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日期: 2017-05-12  来源: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吉农机鉴字〔2017〕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的规定,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15种产品(见附件)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自2017年5月12日至5月19日12时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公示期内,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总工办。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详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匿名反映情况者不予受理。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合格,将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鉴定机构: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联系人:唐明辉
  电话:0431-87974472
  传真:0431-8799047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430号
  邮编:130062

  附件: 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审核通过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目录(2017年第五批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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