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日期: 2018-08-22  来源:  作者:朱洪波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目标、保障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需求为重点及提升关键环节、发展短板、薄弱地区生产机械化水平为基本要求,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进普惠共享,继续实施敞开普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农民群众普遍享受政策红利;推动科技创新,推广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机化技术和农业机械,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为农业提前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技术装备支撑。

二、补贴实施方式和资金分配使用

(一)实施方式。按照《吉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8]7号)文件精神,全市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补贴工作。补贴资金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据实结算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年度结余资金连续滚动使用,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满足购机需求。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机化方面的资金,一方面用于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机具累加补贴,另一方面与中央财政资金捆绑使用扩大规模。

(二)资金分配。补贴资金由省主管部门按年度分配实施。按购机情况据实分配,全省动态调剂使用。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局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度资金使用进度,及时提出资金需求,既要避免出现资金大量结转,又要保障购置补贴需求。

(三)资金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新产品试点等方面。鼓励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支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严格按照《吉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26个小类47个品目(详见附件1)。

(二)补贴机具产品。补贴机具必须是我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铭牌必须采用金属材质、铆接在机具固定位置、固定可靠并不易脱落或更换。铭牌要字迹清晰,不得采用手写方式标注铭牌内容。其单机产品标注的产品名称、型号和发动机编号(没有动力的不需标注)、产品架号、出厂编号应当是唯一的。发动机编号、产品架号、出厂编号须用钢(铸、刻)印等方式固化并清晰易辨、规范完整、没有涂改及能够拓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还必须按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打印发动机型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机具资格。凡在我省补贴范围内的机具产品均可在我市享受补贴政策。即;纳入我省补贴的并按照要求录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的产品。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全省对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产品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4

(三)补贴额调整。以省农机化主管部门下发的补贴额调整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补贴额调整。

(四)新型主体机具建设资金。对全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机具建设资金以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补贴额为标准实施,具体办法按《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方案》执行。

(五)补贴机具数量。根据我市农机化发展实际,原则上个人当年补贴机具数量限定在2台以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补贴机具数量限定在5台以内。超过以上限定数量的,按照第六点特别事项和管理要求执行。

五、办补时间和相关要求

(一)补贴办理时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时间,以年度为单位,实行全年办理。每年补贴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1215日。在当年补贴截止时间后,不对当年购置机具办理购机补贴核实确认手续。下年原则上不对上年购置的未办理补贴核实确认手续的购置机具实施补贴。

(二)机具补贴时限。申请办理补贴的机具,应当为当年新购置机具。其补贴资格为当年购置、当年办理、当年有效。为满足购机者生产需要,对当年购置且已投入生产应用的补贴机具,给予办理补贴。

(三)补贴申领时间。购置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没有兑现补贴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和安排进行操作。

六、特别事项和管理要求

一)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补贴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后再办理补贴,也可在办理牌照过程中一并核验办理补贴。

(二)安装类、设施类等其他补贴机具。对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畜牧机械、基本农田建设机械及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三)敞开补贴机具核验。对个人当年购置机具数量3台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6台及以上的,各乡(镇、街)要根据购机者购置补贴机具的数量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是否与其生产实际需要相符合、是否与其实际购机能力相匹配三个方面进行核查,对购置补贴机具的数量,超出其经营规模、生产实际需要、实际购置能力的,可在其说明购置补贴机具数量使用情况并进行考核后确定补贴数量,也可在其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

(四)异地购置补贴机具。对补贴对象跨地区经营的,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合法证明,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注册登记地之外的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购置补贴机具并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七、补贴操作流程

全市按照“自主购机、自愿申请、据实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流程实施补贴。

1.发布实施规定。农业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和补贴机具产品名录等信息。

2、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按照公布信息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为个人的,其身份证必须与其所持有的“一卡通”相符;购机者为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其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与其银行开户名称相符。

3.办理落籍手续。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要先办理牌照后,再办理补贴手续。

4.核实补贴机具。购机者在购机后,持购机发票、补贴产品合格证、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或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一卡通或开户行有效证明等有关材料,将补贴机具运至本乡(镇、街)农机站指定地点,由乡镇农机站、财政所联合对补贴机具进行核实,按照“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认真、仔细地进行机个核实,做到“票、证、机、人”一致。做好人机合影,认真填写《榆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核实表一式两份,乡镇财政所留存一份,上报市农机总站一份)。

购机者提交的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系统录入信息。在当地政府政务大厅,由办理农机补贴工作人员,将购机者身份信息、购机者现场照片、人机合影照片、机具信息(出厂编号/发动机号、购机发票号)和购机发票照片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完成后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此表补贴辅助系统自动生成),购机者需在申请表上签字并按手印,农机、财政主管部门盖章。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6.机具档案管理。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做好购机者档案整理工作。购机者档案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卡通”(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购机发票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榆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此表补贴辅助系统自动生成),此档案由乡镇财政所保存。

7.补贴资金结算。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将已核实的购机者购机信息进行汇总,于每月15日前向市农机总站提出结算申请,并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榆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市农机总站审核并在榆树市农机化信息网公示后,于每月25日前向市财政局提出结算申请。市财政局审核后,于月底前将符合要求的购机者所购置机具的补贴资金拨付给购机者,并将结算明细抄送省财政厅。

购机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支付,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八、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国家的农机补贴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市里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榆树市副市长高洪洲同志担任,成员为监察局局长 、农业局局长张武、财政局局长任明、农机总站站长尹树民。市农业局与财政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总站,办公室主任由农机总站站长尹树民担任,负责补贴方案制定、补贴资金需求审核、督导检查、违规查处;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农机补贴录入信息的监督审核、补贴资金的结算等日常工作。乡(镇、街)农机站、财政所负责农机补贴对象的确认、补贴机具的核验、信息录入及补贴机具的日常监管等。

2.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农业局要确保政策公正公平实施,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廉洁高效规范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各乡(镇、街)农机站在当地政务大厅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一站式”服务。

农机安全监理站与补贴办理机构,要加强工作协调衔接,健全完善科学规范高效补贴办理制度和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各乡(镇、街)农机站、财政所要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3.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将补贴实施方案下发到乡(镇、街),宣传到村组,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农业局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格式参见附件3)。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公示信息应做到及时、完整和便于查询,确保专栏有效运行。

4.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及时汇报。要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16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于购机者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和购机者,一经查实,严厉惩处。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5.突出绩效,强化管理。各乡(镇、街)应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逐级做好延伸绩效管理,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规范高效地落实。全市要进一步加大绩效考核的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农业局、财政局要根据省里实施意见,结合农机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地(2018—2020年)补贴实施方案,印发执行并抄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每年1210日前,要将全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省农委、省财政厅。

附件:

1.吉林省2018—2020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 榆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

3.____年度____县(市、旗、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4.2018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吉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docx

文件类型: .docx 1f4324bffb4a748c942fc95390ba800b.docx (14.24 KB)附件2:榆树市——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ee3675e6ab695e7fd2258a58abdbc3d1.docx (11.74 KB)附件3:——年度榆树市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815437a5036bf04929c4f00190f64da0.docx (12.33 KB)附件4:2018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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